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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在丈夫车上安装定位器:被判侵犯丈夫隐私权赔偿2000元

原创2022-05-03 10:29:20 368

  在北京海淀,年轻的陆女士和刘先生是夫妻,刘先生比陆女士大7岁。2020年9月,因怀疑丈夫在外有第三者,陆女士趁丈夫不注意,在自己的雪佛兰轿车上安装了定位器。有一天,刘先生开车上班,陆女士打电话告诉刘先生,她在车下安装了定位器,可能会引起爆炸。

       妻子在丈夫车上安装定位器:被判侵犯丈夫隐私权赔偿2000元

  刘先生吓了一跳。这么好,他怎么能给自己装定位器呢?为了消除隐患,当天中午,刘冉先生到4S商店拆除了定位器,但不幸的是,因为时间关系,定位器的电量已经耗尽。


  虽然定位器被及时拆除,但刘先生对陆女士的无理取闹很生气。在与陆女士协商未果后,刘先生以陆女士的行为侵犯了其健康权、财产权、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为由,一纸诉状将陆女士告上法庭。


  刘先生说,虽然他们目前已经结婚,但已经有了离婚诉讼,所以陆女士的目的是窥探她的私生活秘密,定位器放在车底,很容易因高温爆炸。


 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。面对刘先生的诉讼,陆女士主张夫妻感情一直很好。自己安装定位器的目的也是出于妻子对丈夫的关心,想随时知道车辆的位置。这并不侵犯刘先生的隐私。至于定位器会保证,那就更假了。


  这真的是世界上最大的,有很多奇迹!丈夫竟然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将妻子告上法庭。有网友说,这对夫妻每天在同一个屋檐下吃饭睡觉。一点隐私都没有吗?


  毋庸置疑,从民间的角度来看,大多数人都认为夫妻之间没有隐私,但其实在法律上,即使是夫妻之间,也是有隐私的。

妻子在丈夫车上安装定位器:被判侵犯丈夫隐私权赔偿2000元

  《民法典》规定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人身权,是指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的安宁,自主支配和控制自己不想为他人知晓的私人空间、私人活动、私人信息等私人生活安全利益,不受他人干扰的特定人身权;


  除法律特别规定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入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。


 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,只要一个自然人独立享有隐私权,这种隐私权就不会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和地位而改变。


  本案中,陆女士在未经丈夫刘先生同意的情况下,私自安装定位器,确实侵犯了刘先生的隐私权。


  可能有网友会问,如果丈夫真的在外面有第三者,这种行为不是助长不正之风吗?


  其实不是!

       妻子在丈夫车上安装定位器:被判侵犯丈夫隐私权赔偿2000元

 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隐私权,但是对隐私权有一定的限制。比如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的行为,不受隐私权的保护。【0x9A8B】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。因此,陆女士作为刘先生的妻子,有一定的权利追究刘先生是否不忠,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,这种权利只能建立在正当手段的基础上,不能以侵害他人权益为代价。


  终审中,法院认为陆女士的行为侵犯了刘先生的隐私权,对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,故酌情决定赔偿2000元。


  最后,刘先生虽然赢了关系,但个人认为夫妻之间应该以信任为前提。


  所以亲爱的读者们,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?请留言、评论、交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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